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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计划的通知发布时间:2015-03-17 点击数:2318
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文件
津建质安总〔2015〕11号
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
关于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计划的通知
滨海新区建交局,各区(县)建委、各区县监管支队,海河教育园管委会:
市质安监管总队计划在2015年开展3次百日大检查,涉及30项专项检查内容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内容及时间
第一个百日自3月15日至6月25日,检查内容函盖建设工程开(复)工、预拌混凝土、社会保障性住房、示范小城镇、住宅项目、建设施工扬尘治理、施工机械设备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、作业前隐患排查、城市轨道交通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等。
第二个百日自6月26日至10月5日,检查内容函盖预拌混凝土、建筑材料、大型公建、工业园项目、建设施工扬尘治理、施工机械设备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、作业前隐患排查、城市轨道交通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等。
第三个百日自10月6日至2016年1月15日),检查内容函盖预拌混凝土、建筑节能工程、建设施工扬尘治理、施工机械设备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、作业前隐患排查、城市轨道交通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以及冬期施工等。
二、项目抽选
(一)房屋建筑工程
1、每个百日检查随机抽取50家在津施工企业,每个企业抽取2个项目,全年共检查施工企业150家,房屋建设工程300项次。
2、在上个百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,在下个百日大检查中继续抽选不少于2个项目进行检查。
(二)轨道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
1、每个百日检查随机抽取60项次在施工程,其中,轨道交通项目30项次,市政公路项目30项次。
2、在上个百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,在下个百日大检查中继续抽选不少于2个项目进行检查。
(三)预拌混凝土
1、按照区域划分,分为东片、南片、西片、北片,其中东片含盖(东丽区、宁河县、塘沽、汉沽)、南片含盖(津南区、大港区)、西片含盖(西青区、静海县)、北片含盖(北辰区、武清区、宝坻区、蓟县)。每个百日大检查对四个片区内的混凝土生产企业随机抽取20%进行检查。
2、在上个百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预拌混凝土企业,在下个百日大检查中列为必查企业。
三、检查要求
1、被抽检企业应当提供在施工程项目明细,配合抽取受检项目。
2、检查组到达受检项目后,由组长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,受检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。
3、检查组分专业检查,对照工程实体,抽查工程技术资料。
4、检查结束后,向受检工程反馈检查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(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)。
5、对检查中涉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企业,区(县)监管项目由检查组向工程监督部门下达执法建议书,由工程监督部门依法进行查处;市管项目由市质安监管总队依法进行查处。
2015年3月11日